关于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备
申请仲裁的资格,自然是毫无疑问的。仲裁,即买卖各方在争端产生之前或是产生之后,协商订立书面契约,共同决定将此类纷争送交至双方都认同的调解
仲裁机构处理,以期妥善解决争论焦点的一种途径。仲裁协议共计有两种常见类型:第
一,是在争端尚未爆发前预先拟定的协议文本;这种协议通常会被纳入到合同的仲裁条款之中。第
二,则是在争端事件发生之后另行制定,旨在对已形成的争议进行仲裁。无论是哪种仲裁协议,它们在法律层面所具备的效力均是等同无异的。
《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