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退房是否能够成功
退款的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其次,若因为
购房者自身因素而产生了
退房意愿,他们有权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此问题。倘若协商无果,那么便应依照合同中所订立的
违约责任条款加以执行。遭遇
购房合同时效性争议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出卖人全额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等相关款项。此外,在买卖双方达成共识,共同决定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下,
消费者同样可以顺利完成退房手续,同时取回个人尚未使用的购房资金。最后,如果所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未能得到卖方恰当履行,从而导致
合同解除,买方则有权据此要求退房并全额退回购房资金及相应
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
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