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
律师费通常由委托方(即聘请方)自行承担。然而,若争议产生了
败诉方,则该方并无义务为维护其自身权益所支出的
律师代理费买单。在这种情况下,败诉方所需负担的相关法律责任仅限于
诉讼费用,除非赢得
诉讼的一方出于自愿或同意由败诉方直接向其收取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
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