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行为并不涉及法律层面的
违规行为,然而却无疑属于违反了双方签署的
购房合同之约定。在经过对开发商的合理催告后,如果开发商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完成交付工作,那么买方是无法依据该理由解除购房合同的,但是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损失的请求。反之,若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其延迟原因的话,那么买方则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