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
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必须审慎检查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明和销售许可证这五大关键证件,即所谓的“
五证”。
2.
其次,购房者应向开发商提出使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印制或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在此过程中,购房者需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
代表人,如果并非如此,那么就需要对其是否持有《
授权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查。
3.再次,在预售契约中,购房者务必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规定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采用现行的
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4.
最后,针对可能出现的
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
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5.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
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
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仅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
定金,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公正的。鉴于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顺利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购房者无法获得按揭贷款时,定金应该如何返还,以及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