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乎法定情形之下,购
买房产所支付的
订金是有可能退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交付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履行
债务的,则其无权请求返还所交付的订金;反之,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向对方双倍偿还所收取的订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