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的问题,以下是具体规定:若双方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则
定金应自动转化为房屋价款或者予以返还;若因特殊情况,例如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双方无法签订
买卖合同,或者在对于协议及其附加条款内容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无法完成签约过程,皆不应该归咎于任何一方,此时定金即可予以退还;若卖方由于其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至实际履行阶段,那么定金也可予以退还,并且数额为原金额的两倍;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其他情形下的定金均不得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