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新住房在
保修期限内有任何质量瑕疵,则应由开发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维修;当超过保修期后,住户可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反映情况并提出
赔偿要求,通常情况下这部分工作将由房产所有权人负责实施。此外,对于因上、下楼层的装修行为以及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一般由对应的上、下层住户进行处理和解决。
《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