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应当包含下列详细且有条理地列出的要素且应按照特定顺序编写:
1、首先,需要提供原告的个人相关信息。若原告属于自然人范畴,则须完整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归属、职业类型、所在工作单位的具体名称、实际居住地址及其联络的方式等关键信息;反之,若原告为
法人或任何其他团体组织,同样也应全面详实地列明此类主体的名称及实际办公场所,同时补充交代该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此
类别的团体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员的姓名与职务,并且还要包括这个法人或团体组织的具体联系方式。
2、接下来,需要明确被告的个人相关信息。被告的
身份信息必须和原告的
个人信息保持完全相同的标准。
3、紧接着,需要列举清晰且有说服力的
诉讼请求。在此类
诉讼中,涉及到支付给付义务的部分,其诉求必须
保证具备充分的可执行性。
4、依时间顺序,简要阐述用以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