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过程中,一旦支付了
定金,那么便无法再自由地请求返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由于
购房者的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购买该房屋的话,此时所支付的
购房定金通常情况下都是无法得到退还的。此外,还有一些房东甚至可能会进一步要求购房者承担
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然而,若
卖房者未能按照先前的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或者其本身存在着欺骗、
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那么买方有权向售方提出
赔偿双倍定金的合理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
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