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约束力,倘若该
合同关系中的任何一方未能遵循相关规定,则应当就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指
商品房的预售人与预购人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其中包含预售人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人,而预购人则需向预售人支
付定金或者部分
购房款项,同时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这一协议性质上属于合同范畴,因此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范和调整。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