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明确赋予了
购房者权利允许其选择是否
退房,然而,这必须遵循严格且合法的程序,以确保其中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若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此时,只要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购房者就有权选择退房:
(1)开发商与购房者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共同同意解除房屋购买合同;
(2)提前在
商品房买卖协议中约定了退房事宜,而开发商如今的行为恰好契合了该条款中所设定的情形;
(3)开发商的不当行为已经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标准,使得购房者有理由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