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购房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寻求房地产管理局、
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调解处理;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仲裁机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以及各级人
民法院进行
诉讼维权。在不同环节中,我们可以选择使用协商、调解、仲裁以及
行政处罚甚至于法律诉讼等多种策略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对于涉及财产关系和人身权益方面的
纠纷案件均有
管辖权,并适用该法的具体条款进行裁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四条也指出,当双方
当事人采纳仲裁形式解决争端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达到共识并签订仲裁协议。如无此类仲裁协议,仅由一方单独提出仲裁请求,则
仲裁委员会有权拒绝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
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