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易中,交纳
定金后唯有严格按照约定进行履行者方可申请退还。若无违背合约之事由,支
付定金之一方应将定金作为价金结算或者全额退还;若履约过程存在
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皆
无责任,此时定金便可退还;反之,若接受定金一方仅因自身原因而无法继续履约,那么其理当退还两倍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