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签订了商品预售合同之后,仍有可能选择
退房。所谓
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实际上是由预售楼盘销售部门与有意向的
购房者之间共同达成的协议。作为签订方,预售的开发商需在双方协商的规定日期之内,将已经竣工完成的成品住宅所有权,合法顺利地转让给预订购买者。而购房者则需要依据开发商所提供的
定金、支付全部或部分房款后,按照预定的期限接受已购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