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购房者要求
退房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应该以
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明确表达退房意愿。假如因开发商的过失而引发退房事宜,那么开发商需负责负担因退房所带来的一切
经济损失;若由购房者
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抑或是买卖双方对于
付款方式达不成共识等原因导致退货,开发商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关于退房后款项处理的时间规定:在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请求之后,开发商有义务在最迟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全额
退款事宜,同时解除与该购房者之间的
合同关系。在涉及到相关手续或文件签署阶段之前,开发商还需先行代为向银行支付购房者每月所需偿还的本息款项。
3、关于超期退款对开发商的惩罚措施:假如开发商未能在购房者提交的退房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期限内办理好相应退款事宜,从第16日至购房者成功收到全部退款之日止,开发商应当每日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作为
违约金。据一般的规则原则来看,只要开发商超过了约定的三个月交付房屋时间还未能如约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便可提出退房要求,并有权要求开发商在原基础上加倍返还
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一般而言,由购房者提出的退房过程通常要经历上述这三个环节才得以顺利完成。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