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已经缴纳了房屋购买
定金后是不能退还的。然而,在遵循合
法规定的前提下,
买房的定金仍有可能得到妥善解决并予以退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支
付定金的一方如若未能按约定履行
债务,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若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则需要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倘若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签订
房地产买卖合同,则必须依照相关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当购屋者因自己的原因决定放弃购买房产,或出
卖方违约时,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交易双方因为免责于各方
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得以签订,那么出卖方应将定金本金返还给
购房者。倘若买卖双方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共识且签署了
房屋买卖合同,此时定金可视为购房资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