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
抵押担保的途径包括自愿
协商解除及依法清退两种方法。自愿协商解除是指双方通过友好协定的方式达成共识,以
书面形式解除该合约;而依法清退则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向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组织提交撤回申请:如一方利用另一方所处困境导致其无法作出明智决策时签订的合同;其次,若一方采用欺骗手段与他人签署的合约也属于被许可申请撤回;此外,对于因重大误解才产生签约行为的情况同样适用法律允许的撤回申请;最后,若存在其他
法规定义上的特殊理由,也可以提起相应的撤回申请。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
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
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