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一房二卖的问题,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由于一房二卖行为导致不能实际取得该房屋的一方,其签署的
购房协议被判定为无效交易,这样就可以将这份合同提交至相应的
仲裁机构进行裁定,明确其中的
违法责任以及
赔偿总额与具体分配方案。同时,
当事人还可向该房产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要求对方承担
经济损失的赔付责任。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
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