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的费用,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无论最终结果如何,
败诉的一方无需负担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律师
代理费。然而,在法庭审理结束后,败诉方应当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但如果
胜诉方愿意主动承担或与败诉方
协商一致,则败诉方可免于承担这部分费用,并可直接向胜诉方支付相关款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