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期限这一问题,法律本身并未作出强行性的规定。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中,房屋买卖协议乃对买方与卖方之间关于房屋购置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而关于违约所发生的时间节点,亦已于协议内进行了约定。若是某一方未能依照协议内约定的内容尽到自身责任,便可被视为构成
违约行为,应当负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
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
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