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买房屋所支付的
订金原则上是允许退还的。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由于政策调整或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约,以及双方对于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签署协议且该状况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均可申请退还已支付的订金;然而若销售方违反协议约定导致交易失败,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订金作为补偿。反之,如果买方违反协议约定,则其无权要求退还订金,并应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