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可以。
定金,乃是
合同签订或执行前所付给一定数量金钱或等价物的
保证。在此过程中,支
付定金者称之为定金支付人;而收取定金者则被戏称作定金接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由哪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用作履行
债务的
担保之用。当
债务人最终真正得以履行其债务时,定金便应相应地折算成价款或者依照约定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