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条件之下,
购房合同项下的
定金是具有可退还性的。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规定,支
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协议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他将没有权利向对方索求退还这部分定金;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双方所约定的
债务,收款方则需要对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