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房地产纠纷的
诉讼中,通常由身为原告的一方预先缴纳
诉讼费用,而如果该方最终
败诉,则其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倘若
胜诉方自愿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那么产生的相关开销也应由胜诉方自行承担。然而,在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及实际情况,法院将有权做出决定,让双方
当事人各自分担相应比例的诉讼费用。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