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购房定金协议并非由
当事人亲自签署签订,然而却存在经过授权情况的时候,此时此份协议将被认定为是有效的。其中,若当事者曾授权他人代为签署,或者在事发当时有疏忽未察觉合同内容,但是之后仍然表示认可接受此份合同的话,那么之前
由他人代签的那份
定金协议依旧具有法律约束力;反之,倘若第三方并未获得当事者的明确委托就以其名义签署了这种协议,那这样签署的定金协议对于当事人则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应,且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均应由擅自动用其名义的第三方
全权负责及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
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
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