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所支付的
定金款项的退还流程如下:
(1)若经双方友好磋商后,对方同意解除房屋交易合同,此时便可办理
退房并领取自身应得的款项;
(2)若上述磋商未能达成一致共识,且退房及
退款的理由构成了根本性违约,以致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将失去请求返还已支
付定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