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
购房者欲终止
购房协议,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原有的购房协议;
其次是在符合法律
法规或合同规定的提前解除条件出现之后,向开发商发出书面解除购房协议通知书,待该通知书送至开发商处后,原有的购房协议随之解除并开始执行
退房手续。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