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若卖方存在
一房两卖的行为,那么其结果将导致其中某位买家的权益被违背,合法权利遭受损害,同时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
欺诈罪行,并需为此类行为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针对一房两卖所引起的
赔偿问题,首先应当依据双方
当事人在
购房协议中所约定的
赔偿标准进行相应处理。对于此类
纠纷的处理,
物权所有权的有效判定往往取决于相关不动产实体的登记状况,此外还应考虑到买家支付
购房款项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签署协议的时间先后次序等多方面因素。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