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量其有效性时需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水到渠成的关键前提在于
签订合同时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
合同条款必须真实反映双方的共识与意愿。
最后,该合同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严禁违反对
公序良俗的侵犯。换言之,不论该份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经过正规机构进行合法备案或见证,只要能满足上述三个方面的评估标准,那么在此基础上便可认为其在当事方之间建立起了不可取消的特定权利与义务制约关系。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推翻承诺,否则必将承担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违约制裁或者
被强制执行合同约定事项。这里须要积极提醒广大的交易参与者们: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无房产
所有权证明的房屋,禁止其进入市场进行转让售卖,因此仅凭签署
买卖合同、进行公正见证等等方式来主张其权益是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