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未签署
购房合同的
购房定金可依法进行退还,尤其是在收取
定金的一方违背了契约精神的前提之下。需明白的是,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倘若给予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之
债务或履行结果无法满足双方先前约定的要求,从而导致整个合同的目的无法得以实现,此时,该方便无资格向对方索求返还定金;然而,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其履行结果亦无法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使得整个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就必须按照双倍的金额来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