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如若开发商
逾期三个月仍未能履行交房之责,那么购买者便有权解除合约,并向开发商索求
定金的两倍
赔偿以及房款对应的利息。至于解除
销售合同的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购买者需正式提出
解约请求;
其次,通过书函形式将此意向传递给开发商。一旦确认为由于开发商方面的过失而导致的
解除合同,开发商有责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
经济损失。然而,若是因为购买者的
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抑或是关于
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的原因导致的解约,开发商则不需对此负责。接下来,在收到购买者的解约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开发商应全额退还购买者已支付的房款,同时终止销售契约。在此期间,若相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完毕,开发商需代为支付银行每月的本息还款。
最后,若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
退款手续,从第16天开始直至购买者实际收到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需向购买者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
违约金。开发商应当严格遵守约定的交房日期,这是其应尽的基本义务。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购买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
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
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
拆迁人。第二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
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