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之返还,若已交
付定金之主体严格遵循了合同约定并尽到自身应尽之义务,则其所支付之
定金可予以全额
退款或转为支付房屋价格款项;反之,若收取定金之主体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则其须向已交付定金之主体双倍返还该笔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