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开发商
延期交房问题上,
消费者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若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他们均有权发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1.开发商未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
购房者通告房屋交付事宜;或者尽管已进行了通知,但实际交付时间仍未能满足约定的期限;
2.开发商在通知购房者接
收房屋之时,购房者发现该房屋并不符合双方所约定的交房标准,因此拒绝接受房屋钥匙,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其因延期交房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
3.购房者已经按照约定接收了房屋,然而之后却以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逾期责任。
其次,当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现象时,他们应
首先尝试通过
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交房催告,如果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交房,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
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