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一房二卖的情形时,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归属至已完成
过户登记程序的那一方。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只有进行过合法过户登记的主体方可全权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未能获得过户的一方则可向卖方提出相应的
赔偿请求,但不能对抗善意获得该
房屋产权的其他第三方人士。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