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房日期有所延期并且未按时完成,则应依照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的标准予以
赔偿,其中的具体赔偿比例需依据
购房双方在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时所达成的协议而定;另一方面,如果是基于天数作为计算基础,那么便可参照已付款项的利率,自合同规定的交房之日起直至实际交付房屋为止进行计算并支付相应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