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款项的返还程序,其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若收受
定金的一方
当事人依照双方协议,严格履行了自身应尽之责任,则该笔定金将可被退还,或折抵为相应的货款费用;反之,倘若收取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此时交
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以两倍的数额退还所收取的定金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