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以他人名义
购房的
法律纠纷,原告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起草
起诉状:
首先,明确原告的个人
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职业以及居住地等详细资料;
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将被告的同样详细资料记录下来;再次,列举原告在本次法律纠纷中的主要诉求,即希望通过此次
诉讼获得何种权益及支持这一诉求的具体原因陈述;
最后,原告需要提供与该法律纠纷相关的所有
证据材料,包括证据的来源渠道以及
证人的姓名和地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