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两种情形下,均不视为构成
延期交房:其
一,由于重大规划或设计变更对交付时间产生直接影响,比如政府相关部门决定对出卖人所开发建设项目前所涉道路进行拓宽处理等因素,导致出卖方无法按期交付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出卖方依法享有免责权利;其
二,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由于该不可抗力事件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严重影响,从而导致出卖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在此种情况下,出卖方同样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免除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