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起草一份详尽的
仲裁协议文件,以表达清晰明确的仲裁请求;接着,我们会向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地的相关
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申请书,待其正式批准受理之后,仲裁委员会将公正地推选出适当的
仲裁员,并据此组建合适的仲裁庭进行
公开审理。在整个过程中,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共识,仲裁庭应立即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
《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
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