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后决定
退房而欲索回购房
预付款项之事,其解决方案可大致概括为以下两点:
(1)购房人士可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退还
定金之共识;
(2)若因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顺利签署
房屋买卖合同,则有可能需要房地产开发商返还定金。在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并返还所缴纳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