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屋时,如已支
付定金且双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方可将所支付之
定金作为交易价格的部分或予以退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那么定金应按照约定抵扣交易价款或予以退还;如果无法履行合约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责任,定金则应当全额退还;但倘若接收定金的一方单方面违反应尽的义务,从而导致合约无法履行,此时收取的定金必须给予退还并
双倍赔偿为基础。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