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之际,若发生支付
订金后决定不再继续进行交易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该笔订金将无法予以退还。这主要源于
房屋买卖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并且无法轻易被解除。倘若通过与相关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约对方愿意
解除合同,那么
购房者亦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以弥补对方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订金仍然无法得到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