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者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之下,所支付的
购房定金可进行返还;若双方按照约定如期履约,
定金应当充当房款或者予以退还;倘若由于自然因素中的特殊情况以及约定事宜与
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一致,从而导致无法签订
买卖合同且这并不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则定金可进行全额返还;然而,如果是由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便可获得双倍的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