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逾期交付导致
购房者是否有权停止
偿还贷款事宜,答案是否定的。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贷款协议,双方对于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金融机构会依照约定日期进行资金发放,而购房者则需要按照规定日期进行还款。在
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指出,无论是因为开发商未能按期完成房屋建造工程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如期交付,购房者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因此,购房者并无权单独决定停止偿还贷款。然而,房屋逾期交付无疑对购房者造成了实际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