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产而导致需要进行
退房操作以及相关的贷款问题,具体的
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要解除与发展商之间的
购房合约,以便让开发商按照约定向业主全额退还购入房产时所支付的所有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其他办理证件所需的手续费等;接着,业主应前往银行解除其所签订的
担保贷款合同,并办理提前
偿还贷款的相关手续,将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其中部分本金和利息可能已经在之前的月份中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其次,业主可以选择先前往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
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
然后再与开发商解除
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购
买房产时所支付的所有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其他办理证件所需的手续费等。
最后,业主可以考虑与开发商达成
退房协议,由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
按揭款及其利息、其他相关费用返还给业主,同时业主也可
委托开发商直接将其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还给银行,从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
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借款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
抵押权存续期间】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
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
民法院不予保护。贷款
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
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
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