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支
付定金之后,只有按照约定进行履约的一方才有资格取回
定金。对于那些遵循契约束定义务的购买者,定金应该被视为预定价格项目的一部分,或者予以退还。如果未能履约是由于非双方责任造成的,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然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单方面
违反合同条款,导致无法履约,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