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之后,若您希望
退房,则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
法规以及法学理论,
购房者有权与开发商就退房事宜达成共识,从而解除双方之间的
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退房的条件,当该等条件得以满足时,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出书面的退房通知,一旦该通知送达到开发商处,便视为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解除,同时,对于因退房而产生的
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