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房屋交付逾期超过半年尚未得到解决,那么作为
购房者,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正式的催促通知。然而,请注意,催促通知后必须给予开发商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来解决此问题。如若在三个月的规定期限结束时,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或者虽然逾期半年已
延迟交付,但早在此之前,购房者已经向开发商发出过催促通知并且经过了合理期限,那么此时,购房者便有权利要求解除
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赔偿因违约而给购房者带来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