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购房人,明智之举是始终持有一份合同正本于手。按照规范化操作规程,凡需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章的各方面,包括需要运用该合同办理各类事宜的(例如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房地产
产权初始登记以及公证部门等),均应当得到一份合同正本。然而,预售合同与出售合同之间存在差异性,其
适用范围主要在于
商品房预售阶段。当所购房屋正式完工交付且购买方已支付全部房价款项之后,便可直接进行所有权转移手续。因此,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无需在交房时再次签署出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办理相应的所有权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